觀光與餐旅學院 數位科技微學程111.11.25院課程委員會通過
一、目的:鼓勵非資通訊系所學生修習系列課程,使其具備以數位科技解決領域專業問題的核心能力,並能與資訊及不同 專長領域的人溝通合作,應用數位科技來解決產業實際問題。 二、本學程需修滿8學分始得取得證明。 三、本表所列之課程名稱相同即視為相同課程,不限開課單位。 四、選修科目若與本表所列之科目名稱不同時,得經由系、院主管同意後,得辦理抵免之申請。 五、本規定經校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。 六、課程規劃如后: